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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迪网络科技司发( 2006 )第 2 号

关于印发《浙江迪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

  现将《浙江迪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 00 六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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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印章·管理·办法
抄送:公司内:公司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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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数: 10 份 校对: 李 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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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迪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综合部                  2006 年 5 月 12 日印发

 

 

浙江迪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迪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类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所有对外合同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公司合同章由经营管理部管理,其使用管理办法参照《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行政、党团工组织及各部门印章管理和使用应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印章的使用

  第四条 印章的启用:公司各部门必须依据上级单位设立本机构的正式文件,刻制和启用本机构印章。各业务专用印章的启用,必须有启用印章的相应正式文件。

  第五条 印章的使用:用印经办人或部门要认真填写 《 浙江迪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章使用表》 ( 下简称《使用表》,见附件 ) ,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交鉴印管理员盖章。如批准权限不当,不予用印。如相关领导在存根、副本或用印处签字核准后,经办人可不填《使用表》。

  公章使用审批权限:

  使用“浙江迪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印章,必须根据用印件内容相应经公司综合部主任、公司领导批准。

  使用“中共浙江迪佛网络科技公司总支部委员会”印章,必须根据用印件内容经公司纪检监察室主任、总支书记批准。

  使用各部门印章及专用章,必须根据用印件内容相应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六条 禁止在空白的公文纸、信笺、介绍信、请柬、协议书、合同、报表、证书、奖状等上用印。

  第七条 用章《使用表》及经相关领导签字的介绍信存根、便函副本等按档案管理相关规定保管。

  第八条 用印件内容有误、文理不通或有错别字、字体潦草或有涂改的,可不予用印。

 

第三章 印章的管理

  第九条 公司各类印章由各级和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领取并保管。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使用单,载明事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共同携带使用。

  第十条 鉴印员要严格遵守国家及企业有关保密规定,对印件内容严守秘密。

  第十一条 盖印位置要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印章名称要与印件内容的落款一致(代用章除外);不漏盖,不多盖。

  第十二条 有存根的两联介绍信、证件应在落款和间缝处一起加盖印章。

  第十三条 鉴印员下班前应认真检查,确保印章妥善、安全保管。

  第十四条 印章如有损坏,要立即上报上级部门,并按相关规定刻制新印章。新印章刻制完毕后,要由鉴印管理员与上级或本级企业指定的监销人员共同销毁损坏的印章,形成书面证明并存档。新印印模、旧印印模及印模的字体、规格同时上报上级部门,并通知相关单位。

  第十五条 印章如丢失,必须立即上报上级部门,说明印章丢失的时间、原因、地点及责任人,并通知相关单位。对丢失印章的责任人及领导追究相关责任。办理印章丢失声明后,按相关规定刻制新印章。新印章刻制完毕后,新印印模、旧印印模及印模的字体、规格同时上报上级部门,并通知相关单位。

  第十六条 机构撤销后,要将旧印章及时上交公司综合部封存或销毁,并通知相关单位。

  第十七条 对于违反本印章管理办法用印的人员将追究责任,并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